在中國古典家具發展的歷史長河中,曾明顯形成四種最重要的設計風格:
1)楚式家具(周代至南北朝)
2)宋式家具(隋唐至元代及明朝早期)
3)明式家具時期(明中期至清早期)
明式家具造型線型簡練,挺拔和輕巧。由于木材本身的色澤紋理美觀,所以明式家具很少施用髹漆,僅僅擦上透明蠟即可以充分顯示木材本身的質感和自然美。制作工藝精細合理,全部以精密巧妙的榫卯結合部件,大平板則以攢邊方法嵌入邊框槽內,堅實牢固,能適應冷熱干濕變化。
中式家具
明式家具裝飾以素面為主,局部飾以小面積漆雕或透雕,以繁襯簡,樸素而不儉,精美而不繁縟。家具線條雄頸而流利。家具整體的長、寬和高,整體與局部,局部與局部的權衡比例都非常適宜。造型厚重,形式繁多。
清式家具在造型上與明式家具的風格截然不同,首先表現在造型厚重上,家具的總體尺寸比明式家具要寬,要大,與此相應,局面尺寸、部件用料也隨之加大。其主要特征是,造型莊重,雕飾繁重,體量寬大,氣度宏偉,脫離了宋、明以來家具秀麗實用的淳樸氣質,形成了清代家具的風格。裝飾圖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、多子多福、延年益壽、官運亨通之類的花草、人物、鳥獸等。